无锡太湖养老服务中心讯 截至2017年9月,乌鲁木齐市民办养老机构共31家,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的77.5%,拥有床位4300余张。民办养老机构已成为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监督管理规范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民政局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坚持一手抓扶持,一手抓监管,推进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健康稳步发展。
一是政策支持,创造发展环境。先后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了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可享受的九大优惠措施和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有关要求等。3年来,新设立许可养老机构7个,新增养老床位664张。
二是资金扶持,调动积极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贴由2009年的每张床位300元提高到目前的3000元(100张以下床位的)、5000元(100张及以上床位的);运营补贴由2009年的每人每月42元提高到目前的120元;对安置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对象的护理等级,由原来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70元、100元提高至300元、400元、600元。同时,在落实自治区相关政策基础上,新增了养老机构冬季取暖和护工社保缴费两项补贴,每年给予养老机构50%的取暖补贴,并根据养老机构护工签订劳动合同年限,给予机构50%—100%的实缴社保补贴。三年来,累计为民办养老机构发放政府补贴2200余万元,发放护工社保缴费补贴34万余元。
三是加强监管,夯实发展基础。严格执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无证经营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摘牌1家、关停6家。投入90万元加强了30个民办养老机构的安保设施设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全市养老机构对照120项指标开展自查、整改,提升了服务质量。加强市、区(县)两级联动,采取交叉年检、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为年检优秀单位发放奖励金。
四是创新服务,提升满意度。积极探索多元化医养结合模式,印发了《乌鲁木齐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合作,鼓励医疗机构内设养老床位,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等专业服务。截至目前,40个城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新疆老年病医院与20余个民办老年公寓签订了就医合作协议,累计接诊养老机构入住老人4000余人次),7个老年公寓内设医疗机构,实现了入住老人小病不出院,大病及时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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