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荣获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省级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无锡市医疗行业信用等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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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居家老人配备智能终端设备 打造“15分钟医疗养老服务圈”

日期:2018-01-25 13:43来源:都市时报作者:admin阅读次数:

  医生进社区为老年人义诊 ■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杰

 

  

  ■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瑞莹

  无锡太湖养老服务中心讯  随着老龄化问题不断受到社会重视,和传统的养老观念相比,“医养结合”的理念已越来越为人所知。而在今年的两会上,健康养老、医养结合也成为政协委员们提案的热点话题之一。省政协委员周爱华建议,要通过分类实施的方式,构建高端医养结合业态、托底医养结合机构与居家养老模式相结合的医养结合协调发展体系。

  省政协委员周爱华:

  构建高端业态、托底机构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发展体系

  “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事业发展的建议》中,省政协委员周爱华对目前限制云南省医养结合事业发展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阐述。

  周爱华建议,要通过分类实施的方式,构建云南省医养结合的协调发展体系。具体来说,周爱华认为云南省应发挥生态环境好、气候温和等优势,发展高端医养结合业态,加强养老、房地产、旅游与医疗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候鸟式养老、旅游养老等新兴业态。同时,改善“托底”医养结合,让托底的养老产业服务由街道、乡镇敬老院、卫生院主要承担。探索实行乡镇街道卫生院托管敬老院,卫生院院长兼任敬老院院长模式,促进“两院一体”发展。针对居家养老的养老产业模式,在医疗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搭建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将老年人健康档案大数据与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网共享,为居家老人配备智能终端设备,一旦突发疾病,立即通知医护人员,使老年人得到及时救治服务。

  此外,周爱华也表示在探索医养结合发展的过程中,也应把医养结合产业作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探索“对外合作+医养”,形成政策红利,促进医养结合产业发展。

  中国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逐步调整医疗保险政策

  提升医院涉老服务能力

  针对医养结合的相关话题,在中国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省医养结合的提案》中,提到了目前云南省医养结合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在现行医保政策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协议医院难度较大,在养老机构进行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同时全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纳入医保结算的为数较少,也存在医疗与养老费用难以区分、养老费用冲抵医疗费用、违规诊疗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而在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存在老年人护理、康复服务利润低、风险高、回报周期长,公立医院内设养老机构或到现有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服务点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层级低、服务少、收入不高,对医生缺乏吸引力等情况。

  对此,中国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集体建议,在云南省发展医养结合的过程中,除了应逐步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外,应加大财政投入优化医保支持医养结合的服务政策,将偏瘫和伤残肢体综合康复治疗和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同时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探索家庭病床服务模式,逐渐将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纳入医保范围,为失能老人治疗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此外,提升医院涉老服务能力也是中国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的建议之一。除了要统筹做好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布局,打造“15分钟”医疗服务圈方便老年人就近就医外,应引导公立医院加强老年病、康复医学等与老年人常见多发病密切相关的科室建设,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就医用药提供便利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投资开办或者转型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等医养结合机构。在社区,也可鼓励和支持资源闲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民办公助、托管等形式转型兼做养老服务,为社区行动不便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场所。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核心

  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

  “医养结合”政策实质是一项惠及国民大众的公共政策,而除了城镇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问题需要关注之外,对于农村的老年群体来说医养结合工作的推进同样需要关注。

  在九三学社云南省委《关于在云南农村推进实施医养结合政策的提案》中,结合相关调研内容提出了推进云南农村医养结合政策的建议。在云南农村推进“医养结合”,要针对当前农村传统养老模式实践所遭遇的现实困境,充分利用既有的有效政策执行体系,通过多种措施对现有的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采取多层次医养资源功能整合的方式构建并分步骤实施。

  根据提案内容显示,目前云南农村推行医养结合供给存在无法满足农村老年人医养需求的情况,具体来说表现为养老机构覆盖面窄、现有的资源难以支撑医养机构结合等情况。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而言,居家养老仍然是广大老人的主要选择,敬老院主要负责供养农村“三无”、五保老人,即使逐步接收非“三无”、非“五保”老人,现有的规模容纳人数有限,很难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此外,在欠发达地区农村推行现行医养结合,部分政策的出台、监管和执行存在体 “医保”体系不健全、医疗风险评估制度不到位、医中设养”可操作性不大等问题。

  对此,九三学社云南省委集体建议,在云南农村推进实施医养结合政策应拓展计生管理系统功能设立农村人口管理系统。在老龄人口管理方面,承担老龄人口的信息动态管理和定期走访居家老人,负责留守老人部分监护职责,做好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工作,组织老人开展适宜的互助活动;充当社区老人的养老管理员,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承担部分失能老人的日间护理工作。同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核心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养结合”整合起来,对于居家养老的老人可以由签约村医专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的医疗首诊服务。为避免家庭医生签约模式流于形式,县级医疗机构应设置专职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团队,由专职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专门对首诊村医提供业务支持,保证高水平医疗机构及医生对基层村医的支持服务真正到位。

  ★声音

  民建云南省委: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养老专项基金

  关注“失独”老人

  ■ 都市时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小燕)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主要是指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这些人除了经历子女伤残不能自理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中年丧子之痛,还将面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终无人送的晚年之困。

  应专门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购买“住院护理综合保险”,适度为他们提供一定的住院护理保障。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人员对这些特殊家庭定期上门看望,为他们提供家政服务。相关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养老问题,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养老专项资金,完善社会养老模式和救助机制,让这些家庭在社会关爱的大家庭中安享晚年。

  云南推进“医养结合”需克服的困难

  1

  机构准入受现有的医、养政策制约,相关政策尚不完全配套

  2

  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较为保守,当前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缺乏针对老年人健康特点的保障模式

  3

  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

    4

  医养结合产业尚未真正成形、缺乏专业人才


(责任编辑: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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