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荣获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省级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无锡市医疗行业信用等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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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 无锡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新标准

日期:2018-07-04 10:46来源:江南晚报作者:admin阅读次数:

无锡太湖养老服务中心讯  兴办养老机构投资周期长、回笼资金慢,这个问题一直制约着养老事业的发展。昨天从无锡市民政局了解到,为了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激活银发市场活力,我市将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力度,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
  这两年,锡城养老事业大步前进,但不少社会力量对进入养老行业仍处观望态度。民办养老机构虽然入住率相对较高,但创办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他们为租到一处稳定、合适的养老场所,建设、改造和租金都不菲。
  政府部门为此积极制定政策提升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引导更多资金进入银发市场。从今年10月1日起,新的《无锡市养老服务项目补贴办法》将实施。考虑社会办养老机构经济压力较大,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将再次提升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对养老床位数50张以上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实住满3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数,结合市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每月给予配套补贴。其中3A级为标准型,按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元、160元、240元的运营补贴,其中对原半护理120元、全护理180元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对低于3A的2A、1A等级分别递减按3A标准的0.9、0.8给予补贴。对高于3A的4A、5A等级分别给予1.1倍、1.2倍标准的奖励性补贴。新的补贴标准全省领先。
  对新办并取得许可登记手续的养老机构,运营不满1年尚未参加等级评定的,参照1A级标准申报补贴;运营1年以上的应主动申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并按评定等级给予相应补贴。对达不到1A标准的养老机构不给予运营补贴。对低于50张床位运营正常的小型托老所运营补贴,参照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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